广东省水文才能提高工程 (一期)施工期环境监督测定项目(第2次)-广东省水文才能提高工程(一期)_ 施工期环境监督测定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水文才能提高工程 (一期)施工期环境监督测定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电子标】
广东省广州市、韶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本工程建造内容触及水文(位)站65处;广州和佛山2处巡测基地提高改造;广东省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省级)和肇庆分中心(市级)实验室改造建造。环境监督测定内容最重要的包括施工期的水环境、大气、噪声监测。
本次招标为上述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督测定服务。招标人保留在后期作业中视状况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规划和建造规划以及工程验收不合格后要求从头检测的权力,且招标人应无条件承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结相关专业的作业。
招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须一起具有: 3.1.1招标人资质条件、才能、诺言具有: 招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应具有政府部门颁布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用期内。 3.1.2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招标人单位交纳社保1个月)。 3.2 本次招标 不承受 联合体招标。 3.3招标挂号前,招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企业信息挂号。 3.4招标人参与招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招标人代表被授权有用。
项目负责人资历要求:3.1.2项目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招标人单位交纳社保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