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现将《2024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继续列入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提高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推动精神障碍患者早日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制定2024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方案。
围绕“提质增效年”建设目标,全市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逐步扩大覆盖目标服务对象范围。丰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降低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致残率,提高康复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增强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全年计划新建8个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以下简称“德康驿站”)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对2023年建成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进一步提档升级,建成省级示范服务站点,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内涵,打造站点康复特色,形成品牌效应。鼓励创建区级“德康驿站”,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级全覆盖。
1.加强站点建设。依托现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新建“德康驿站”,为有意愿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提供常态化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等服务。现有服务站点可做改造更新,逐步提升硬件设施,优化康复环境,吸引更多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到站接受长期康复训练。服务站点可探索延伸“上门服务”,丰富优化服务形式,在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点,为服务对象集中开展各类康复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构建更完备的服务网络,实际做到让居家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2.提高服务效能。“德康驿站”要积极组建以社工、精防医生、社区工作人员为主的专业团队,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和评估。每个服务站点全年服务人数不少于250人,对于第一年新创建的康复站点,要求常年到站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人数不少于20人。对于已经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的服务站点,要求常年到站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不少于30人。对长期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要提供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照护指导、政策咨询、情感支持、喘息服务等,年度入户走访不少于3次。要按照《“德康驿站”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各类康复训练,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要加强各类工作台账的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3.优选社会组织。各辖市(区)要积极培育承接“德康驿站”管理和运营的社工机构和社会组织,充分运用上年度考核结果择优选择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本地“德康驿站”交由同一社会组织负责运营,推进“德康驿站”项目品牌化、连锁化、体系化运营,发挥区域引领作用。
4.提升服务水平。参与“德康驿站”运营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加市德安医院组织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提升制定康复计划、规范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定期评估康复效果、居家康复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各社会组织应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自查,对站点在运营中存在的专业性问题,要通过参加轮训、与德安医院指导小组联系,有明确的目的性开展查漏补缺。
2024年一季度:各辖市(区)民政部门或站点所在乡镇(街道)完成与承接项目社会组织的签约,明确服务内容。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摸清服务区域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底数,为到站接受服务的康复对象购买意外保险,制定本年度工作规划。各辖市(区)新建市级“德康驿站”填写《“德康驿站”服务承接单位情况表》(附件1)报市民政局备案。申报省级示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的按照省厅通知另行申报。市德安医院筹备本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计划。
2024年二季度:完成年度目标的50%。对原有服务对象,要持续做好相关量表记录,注重阶段性康复效能评估,对康复效果良好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康复训练计划,增强社会功能训练。要坚持开展站内康复训练,确保有不少于30位康复服务对象能长期到站接受康复服务。对新进的服务对象,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接案建档、签署协议、基线评估等系列量表,制定合理的康复计划并提供针对性的康复服务。负责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应100%参加本年度培训,全年接受20个小时之后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相关知识培训。
2024年三季度:完成年度目标的100%。常态化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充分应用“常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平台”,加强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注重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德安医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对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逐一指导,帮助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加强完善服务制度,提升康复训练业务水平。
2024年四季度:各“德康驿站”项目承接主体全面总结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德康驿站”项目做全面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民政局。督查结果应作为结算购买服务资金、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是依据。市民政局组织德安医院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开展综合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给予奖补。
1.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密切与卫健、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络,协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规范建设、创建省级示范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推进。要加强对服务站点的督查指导,完善反馈机制,不断的提高本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效能。
2.加强资金监管。各辖市(区)要充分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市民政局也将统筹中央、省、市级资金对各地项目给予补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要确保专款专用,注重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当年度资金应充分用于本年度项目经费。各地可依据服务站点的服务人数、次数、质量、效果等对站点资金扶持差异化拨付。
3.加强督查指导。各辖市(区)要建立本地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评估体系,按时进行检查评估服务站点工作情况。要及时总结推广服务站点创新实践经验,加大有关政策及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形成本地区特色亮点。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站点工作情况做督查和指导,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完善。
2024年初,常州市民政局组织市德安医院成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考核组,对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优秀的服务站点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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